教育部2022年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和改革試驗區遴選通知
2022-05-27 14:20:40
日前,教育部辦公廳發布《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和改革試驗區遴選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教育部于2019年、2020年認定兩批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改革試驗區,取得了很好的改革示范引領作用,積累了有益經驗。經研究,決定繼續遴選和建設一批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改革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點縣(市、區)和改革試驗區〕。通知全文如下: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和改革試驗區遴選工作的通知
教體藝廳函〔2022〕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入落實《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光明行動工作方案(2021—2025年)》,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推動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廣大師生牢固樹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教育部于2019年、2020年認定兩批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改革試驗區,取得了很好的改革示范引領作用,積累了有益經驗。經研究,決定繼續遴選和建設一批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改革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點縣(市、區)和改革試驗區〕。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宗旨與目標
遴選和建設試點縣(市、區)和改革試驗區,總結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的好經驗、好做法,在全國樹立一批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先進典型,推動地方黨委和政府積極做好新時代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發揮試點縣(市、區)和改革試驗區示范引領作用,全面提升新時代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二、遴選原則
(一)突出重點,以點帶面。試點縣(市、區)和改革試驗區的遴選和建設工作要突出帶動效應,以點帶面,重點解決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著眼當前影響學生視力健康的主要因素,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整體提升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水平,全面促進學生身心健康。
(二)實事求是,分類指導。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量力而行、注重引導、深入調研,鼓勵區域內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有成效、有經驗、有亮點的地區進行申報,實事求是做好遴選工作。
(三)注重銜接,形成合力。試點縣(市、區)和改革試驗區的遴選和建設要與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增強學生體質健康等工作相銜接,融入各地文明城市、健康城市(縣城)、文明校園、健康學校等創建工作。
三、遴選范圍和申報條件
(一)遴選范圍
面向全國開展遴選,各地將區域內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有成效、有經驗、有亮點的地區遴選推薦為試點縣(市、區)和改革試驗區。
(二)申報條件
1.試點縣(市、區):當地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加強區域統籌,納入重點工作。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制度完善、措施有力,有支持保障,有督導評估。根據教育部總結地方和學校在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中形成的構建工作體系、定期開展視力監測并建立視力檔案、強化體育鍛煉和戶外活動、改善視覺環境、減輕學業負擔、控制電子產品使用、加強視力健康教育、促進家長參與、強化考核督導、加強健康教育隊伍和機構建設等十條有效經驗和做法,至少在其中六個方面工作卓有成效。
2.改革試驗區:申報主體應為地市級以上地區。當地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對區域內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有整體設計、有完善制度、有充足投入、有督導考核,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有較好成效。根據教育部總結地方和學校在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中形成的構建工作體系、定期開展視力監測并建立視力檔案、強化體育鍛煉和戶外活動、改善視覺環境、減輕學業負擔、控制電子產品使用、加強視力健康教育、促進家長參與、強化考核督導、加強健康教育隊伍和機構建設等十條有效經驗和做法,至少在其中六個方面形成有益經驗。
四、遴選程序
(一)申報。達到《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和改革試驗區基本要求(試行)》(見附件1)的地區,填寫申報表(見附件2、附件3),連同支撐材料加蓋單位公章,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后,報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評審與推薦。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通知要求和《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和改革試驗區基本要求(試行)》,通過材料評審、實地考察、現場答辯、專家評審等方式進行評審,堅持標準、寧缺毋濫,將評審并經公示無異議后的試點縣(市、區)和改革試驗區名單報教育部。原則上每省份推薦試點縣(市、區)1—2個、改革試驗區1個。
(三)認定與公布。教育部匯總、核實各地推薦的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和改革試驗區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公布。
五、政策支持
(一)對遴選認定的試點縣(市、區)和改革試驗區,命名為“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改革試驗區”。
(二)對命名的“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改革試驗區”在師資培訓、經驗交流、宣傳推廣、健康學校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持。
六、相關要求
(一)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嚴格把關,把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有特色、有經驗、有成效的地區遴選出來。
(二)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對試點縣(市、區)和改革試驗區的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強指導管理,認真總結本地區2019年、2020年認定的兩批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和改革試驗區建設有益經驗,加大經驗交流,提高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水平。
(三)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區推薦的試點縣(市、區)和改革試驗區相關申報材料和匯總表(附件2—4),以及本地區2019年、2020年認定的兩批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和改革試驗區總結材料(注明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于2022年6月6日前一并報送至全國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聯席會議機制辦公室(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電子版發送至jsfk@moe.edu.cn,聯系人:鄭巍、鄒筱雨,電話:010-66096231,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單大木倉胡同35號,郵編:100816。
(四)申報材料、總結材料要真實可靠,不超過3000字。
附件:1.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和改革試驗區基本要求(試行)
2.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申報表
3.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改革試驗區申報表
4.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和改革試驗區申報匯總表
教育部辦公廳
2022年5月11日